1、耙斗裝巖機駕駛員務必工作人員固定不動,持證上崗,禁止沒證或持失效有效證件入崗。
2、耙斗裝巖機配電設備點處最少標準懸架下列有關管理制度牌版:《耙斗裝巖機司機崗位責任制》、《耙斗裝巖機司機操作規程》。
3、每一集機器設備需要安裝有交接班記錄、查驗維修紀錄并由有關工作人員用心填好。
4、耙斗裝巖機駕駛員應該始終堅持當場交班,交接班時彼此務必將機器設備運行狀況、當場遺留問題及常見問題等工作交接清晰并立即、詳細、精確的填好交接班記錄。
5、為確保工作效率及有利于路軌鋪裝,平巷和落山開掘時耙斗裝巖機工作中時離迎頭較多不超過30m。為防止放鞭炮時設備損傷,設備離迎頭不小于6m,并采用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。
6、進山開掘時耙斗裝巖機工作中時離迎頭較多不超過35m。為防止放鞭炮時設備損傷,設備離迎頭不小于10m,并采用安全可靠的防護措施。
7、滾桶及電腦操作系統務必旋轉靈便,不可有卡阻、低油、少銷等狀況。
8、鍍鋅鋼絲繩每一個捻距內斷絲數超出10%務必拆換。鍍鋅鋼絲繩禁止有連接頭。
9、耙斗裝巖機停止使用后,務必拆卸操縱桿并斷電鎖閉。
10、耙斗裝巖機各處聯接螺絲務必齊備堅固、規格型號統一。
11、卡軌器應固定靠譜,禁止發生卡軌器松脫狀況。
12、要時常清除電動機、減速器上的煤矸石以及它臟物,保證其上干凈整潔。
13、耙斗裝巖機兩邊及輛車下的積渣要按時清除,禁止埋上卡軌器。